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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的废除与四民社会的解体——一个内地乡绅眼中的近代社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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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近代中国的确存在所谓“数千年未有的大变局”的话,科举制的废除,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体制变动之一。从汉代发端到唐宋成熟的通过考试选官的科举制,是一项集文化、教育、政治、社会等多方面功能的基本建制(institution)。在政治方面,它充分体现了“政必须教、由教及政”这一具有指导意义的传统中国政治理论。古代中国的学校,本身也是官吏养成之地,其一个主要目的即造成有良好训练的官吏。而教育和政治在制度上的连接,正落实在科举制之上。

科举制的功用并不止于此。周作人曾深有体会地说:“中国民族被称为一盘散沙,自他均无异词,但民族间自有系维存在,反不似欧人之易于分裂。”这一跨越时空的维系物,就是中国的“思想文字语言礼俗”。[1]的确,从先秦到清末西潮大举入侵之前,两千多年来形式上的“书同文”也就是一种共通的全国性思想言说(discourse)。正是科举制使其制度化为一种统一的全国性思想意识市场,它恰起着全国性的商品市场在近代西方的维系作用,是传统中国社会能维持基本稳定的重要支柱。除了这种社会的思想聚合作用,科举考试的最高一层在京城举行,与科举密切关联的太学、国子监、翰林院等,也都设于京师。这些制度,又在不同程度上起着思想的社会聚合作用,使京师集政治中心与全国性的思想论说中心于一体。

同时,科举制逐渐成为中国上升性社会变动(social mobility)的主要途径。任何编户齐民只要能通过一定层次的考试就可以担任一定级别的官员。故科举制同时也在行动和制度上落实了中国传统的“布衣卿相”梦想(这是中国士大夫文化的一个核心观念,其重要正类“美国梦”在美国文化中的意义),适应了以耕读为业的士阶层的社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