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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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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基督形象所唤起的恭顺,是在神灵光华笼罩下的情性举止之一,若正确去看待和理解,它实际上与古典德行观和现代市民的德行举止处于深刻的悖谬和强烈的对立。恭顺是基督教德行中最温良、最隐秘、最美好的德行。

在我们的生存核心之中,恭顺(humilitas[谦卑])是一种永不止息的内在脉动;它源于精神上的殷切——殷切于善与恶、美与丑、生与死。恭顺是基督神性的伟大活动在心灵深处的显现;在基督的行为中,神性自行舍去自己的威严和恢宏,进入凡人身体,甘当世人和芸芸众生之自由和幸福的奴仆。我们也参与了这一行动,当我们舍弃我们的一切自我,舍弃自我的可能价值和自我所看重的东西(自傲者总紧紧抱住不放),真正地“丢开”我们自身,真正去“献身”,对随后的一切毫无所畏,心怀信赖地参与神性的行动,上帝就会赐福给我们;一旦这样做了,我们就是“恭顺的”。真正“舍弃”我们的自我及其价值,毅然跃入那超逾一切自觉不自觉的自我中心观的令人胆怯的虚空——关键就在于此!你们并非不是什么,更非宁愿什么也不是,而的确是什么——对此,你们要敢于带着感恩之情表示惊奇!你们要敢于抛开内心里自认为属于自己的一切“权利”,敢于抛开自己的“尊贵”、自己的“功绩”、所有人的“敬仰”——首先是自己的“敬仰自我”,敢于抛开任何“理当”享有如此幸福的要求、以为幸福绝不是恩赐——唯有如此,你们才是恭顺的!

恭顺包含着尖锐的反题,它针对罗马廊下派明智的道德自傲态度,针对不是舍弃而是固持自我、自我“主权”和自我“尊贵”的行动方式。因此,恭顺也与18世纪的道德家,特别是康德“自律义务”的“恭顺”截然不同;18世纪的道德家并非不带细腻的相应感和认同感地重新接受了后期罗马市民哲学的生活态度。艾迪生(Addison)让他的“廊下派”说:“我亲爱的鲁齐里乌斯(Lucilius),我们的意愿是:在尊贵与幸福之间,宁要尊贵。”这个句子同时也表达了康德伦理学的一个基本思想。从基督徒的感觉来说,这个句子并不是对了一半,并不是错了,而是——魔鬼之言。恭顺之诫言道:每一幸福,即便微末至极,最为渺小的乐趣,只要触动你的神经,你都要衔荷接受,就像最为深切的极乐境界——它在你心中扩展,将你和一切事物引入上帝之光;你应感恩地承纳幸福,不可以为自己“应得”——哪怕只是些微。惠他人以爱之福乐,甚至善待不过偶然出现于我们面前的事物;甚至他人仅出于爱而为我们有所为,或事物偶然为我们效了劳(比如我们想坐时,旁边的椅子为我们效劳,或我们没带雨伞时出了太阳),世界为这些效劳提出一个所谓的“正义要求”——有比这些更为纯洁的爱么?如果有人偶然“公正地”对待我们,那就是说,世界上有正义之士——这还不值得感恩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