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论
第二十九节 对问题的预备性概览
在第三章之中,我们概括叙述了一种理论的主要特征,这种理论所涉及的是我们所具有的关于他人自我的知识。我们考察了我们所进行的、有关他人的各种主要经验的一般性理解过程,并且发现这种理解过程是建立在我们自己所具有的、有关他的主观经验的基础之上的。只要假定了这位汝的存在,我们便已经进入了主体间性的领域。现在,个体是把这个世界当作得到了他那些伙伴的共享的对象来经验的——简而言之,个体是把这个世界当作一个社会世界来经验的。而且,正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那样,这个社会世界根本不是同质性的,而是展现出了某种具有多重形式的结构。它的每一个领域抑或区域,都既是一种被用来觉察其他人的主观经验的方式,也是一种理解这样的主观经验的方式。
本章将致力于研究这种具有多重形式的结构。我们将努力对下列问题做出解答:首先,这样一种内在的分化过程究竟是如何可能的;其次,在假定社会世界既具有统一性,又具有内在分化过程的时候,我们所依据的理由是什么;以及最后,这些分化过程之中的哪一种分化过程,有可能作为我们分析理解他人自我的过程的基础而发挥有益的作用。只有在回答了这些问题之后,我们才能描述社会世界的不同领域分别具有的、理解他人自我的不同方式。
不过,即使我们在这些关节点上都得到了满足,我们距离实现我们的主要目标也还有相当遥远的路程。正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有关对理解他人的过程进行严格的科学研究的问题——这是一个对于任何一门社会科学来说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的问题,取决于它之前存在的某个问题。这就是有关被预期的意义的本性的问题。因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之中进行的、对其他人的朴素的理解类型,与我们在社会科学之中所使用的理解类型存在着种类方面的区别。我们的任务就是发现使下列两组范畴相互区别开来的东西究竟是什么:第一组范畴是坚持自然立场的人在理解社会世界的时候所依据的范畴,而对于各种社会科学来说,这些范畴实际上都是作为研究素材而给定的;而第二组范畴则是这些社会科学本身用来对这种已经预先形成的研究素材进行分类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