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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庄氏史狱”中的若干涉案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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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狱起于顺治十八年,定谳在康熙二年秋。关于其始末,文献多有记述。汪曰桢所纂《南浔镇志》(《续修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就汇集了大量有关文献,其中《费恭庵日记》记述此案尤详。用了今人的说法,日记作者费氏接近案发“现场”,较为知情。该日记的确展现了与事件有关的人事的无穷曲折,一桩大案酿成的详细过程。

“庄氏史狱”又作“湖州史狱”、“湖州庄氏史狱”、“湖州逆书案”、“庄氏史案”。死于此狱的有七十余人,另有百余人遣戍。由今人的眼光看去,此案最荒唐、最可惨可笑之处,是对搜捕对象的不加甄别,处罚的苛酷不情:不但罪及刻工、书贩,且罪及购书、藏书者。据涉案的陆圻的女儿陆莘行所撰《老父云游始末》,“凡刻书、印书、订书、送板者一应俱斩”(该篇收入傅以礼《庄氏史案本末》卷下,1981年3月上海古籍书店据旧抄本影印)。〔1〕《费恭庵日记》则说,案发后就缚的,“尚有来拜年亲戚及邻舍来看者”。书贾陆某“方嫁女,妇女杂集,质明祸发,悉就缚”。关于“庄氏史狱”中家属的牵连拘押,尤其陆圻、查继佐、范骧诸家羁押中的情状,以陆莘行所撰文字,记述最详。如“男子发按察使监,狱卒分给铁链”,“女子发羁候所”(后均发羁候所);仅查、陆、范三姓,被逮者就有一百七十六人。

刻工、书贩不论,对那些偶尔出现在现场的戚友邻人、围观者,这实在是飞来横祸,又有谁能为他们申冤昭雪?知名人士则不同。明末社局中的陆圻、查继佐不论,即使较他们年轻的吴炎、潘柽章,都得到了相当的关注。也应当说,关于这种敏感事件,上述涉案人物,仍然是相对安全的话题。

吴炎、潘柽章作为青年才俊,虽不及陆圻、查继佐的声名显赫,却因了当时两个最负盛名的人物的揄扬,而备受记述者的同情与惋惜。钱谦益与顾炎武虽不相能,却不妨碍他们各以其方式鼓励、支持两个年轻人已然开始却未及完成的事业,即为故明写史。钱、顾一致认为吴、潘堪此重任。而且我注意到,无论钱还是顾,对于吴、潘,所持均非长辈对晚辈的提携态度,而两个年轻人对此也像是很坦然。曾以国史自任的钱谦益,将完成这一任务的希望寄托于晚辈,想必既心有不甘,又不无欣慰。而吴、潘之死的酷烈,则一定令顾炎武备受折磨,尽管他的那篇怀念吴、潘的文字,保持了一贯的节制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