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回到人类最古老、迄今为止最有效的传播方式——言语,并且问其内容是什么,也许我们会说是思维、思想、情感等诸如此类的东西。如果我们探索这些“媒介”——即思维的媒介——的内容,我们就遇到真实的外部世界的内容(包括人体及其状态),也就是客体、参照和原型。这些东西是传播及其表现形态所要体现的一切。换句话说,在传播的发轫期,在言语和思想的关系中,我们遇到了媒介和内容明显的区别。在这里,内容——比如我们在窗外看到的一块石头,它本身不能被认为是媒介,因为它内部没有我们可以认为是内容的东西。(当然,石头由分子构成,分子又由原子构成,但这是物质成分,而不是传播。在图谱的另一端,外部世界可以包含一架收音机,收音机可以成为我们思维的内容。不过,这是一个特殊的情况,外部世界的某一个成分凑巧成了一种媒介。它不会和一般原理相左。我们所说的一般原理是:思想的内容是中介物较少或无中介物的〔media-less or im-mediate〕)。
我们回顾传播史的过程中发现,每一种新媒介都把一种旧媒介作为自己的内容(麦克卢汉就持这样的观点)。因此,作为最古老的媒介的言语,几乎存在于一切新媒介中(Levinson,1981)拼音字母是语音的视觉表达。印刷机大批量生产拼音字母,其形态是书籍、报纸和杂志。电报发送的是电子编码的文字。电话、唱机和收音机显然传递的是言语。“无声的”动态摄影(“silent” motion photography)(常有音乐伴奏),配有文字(沿着漫画书的路子,亦见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问世的“弹出式”视频上)。到了20世纪20年代,无声片开始说话。电影成为电视的内容(带有广播的成分,包括连续剧、新闻和网络结构)。上述一切东西正在迅速成为互联网的内容。互联网是一切媒介的媒介。口语永远和我们形影相伴,不仅因为它是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直接使用的传播形式,而且是因为它存在于一切后继的、流行的媒介中,成为它们的内容——只有一个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