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赛博空间就是声觉空间。就是说,网上的字母表就和黑暗中的音乐一样,也像纸上的印刷文本一样。在评价我这个主张时,我们需要考虑以下两个问题:(1)字母表以前的声觉空间的性质;(2)字母表走上网络之前的性质。在这一节里,我们看的是第一点,字母表以前的声觉空间。
声觉空间的特征来自于听觉的属性,听觉与视觉、味觉、触觉等感知世界的方式相对。这一点并不奇怪。比如,视觉和触觉一样,与被感知的物体是直接接触的。这种“寄生虫式”的感知方式(参见坎贝尔:《进化知识论》[Evolutionary Epistemology]),通常是真实的——我们很难产生触觉的幻觉,但是这种方式可能会有危险,因为我们和变形虫都可能因为接触而中毒死亡。在感官连续体的另一端是视觉,它给我们提供了距离和疏离的安全。但是,它上面贴着一个容易看错的价格标签。一个原因是,我们可能只注意环境的一个方面而忽视了其他方面。另一个原因是,我们看东西时比触摸东西时更加容易出错(常见的视觉幻象是最极端的例子)。按照这样的路子来分析,听觉是愉快的媒介,因为它给我们视觉的距离和安全,同时又不会失去多少背景的东西和它沉浸其间的东西。
我们的语言准确地指出各种感知的差别。我们可以说看见,也可以说视而不见,可以说听见,也可以说听而不闻,但是,我们只能够说摸到、尝到或闻到——绝对不可能说“触而不摸”“品尝而不知其味”。按照这个标准,视觉和听觉位于分水岭的一边,它们需要中介物。这个中介物就是“at”或“to”之类的介词,它介于感知人和物体之间。触觉、味觉和嗅觉不允许这样的中介——触摸者和被触摸的物体之间没有中介物。不过,触觉、味觉和嗅觉也有区别。视觉似乎喜欢距离。所谓看或看见什么东西,本质上就是绘制外在之物与我们关系的地图。与此相反,听觉好像常常是一种无中介物的触觉。我们在声音的汪洋大海里面游泳。声音从四面八方传向我们,无论我们的耳朵是否集中在声音传来的方向。我们完全可以推断声音的距离(同样,我们可以推断气味的源头,在这一点上,嗅觉更像是视觉和听觉,它不像触觉和味觉)。虽然如此,在距离同等的条件下,我们更加直接的感觉是声音的大小。对轻微声音距离的判断是进入听觉范围的第二位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