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广播电视——麦克卢汉的经典地球村,即非互动性的地球村——是做大和炒大的商务活动,至少在美国是这样的;在这里,广播电视上的广告成了而且至今仍然是一种艺术形式,一种文化现象,一种庞大的产业。另一方面,除了通过卫星传送节目进行的少量直销之外(在美国,由于电视直销频道[QVC]和与之类似的有线电视,直销略有增加),实际的金钱易手既不是在家里的受众和广播电视人之间完成的,也不是在受众之间完成的。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广播电视的“村落”——由广播电视的受众组成的村落——根本就没有商务活动。
作为大众媒介基本商务的广告与印刷机同时诞生,广告是印刷机的营养,它使印刷机能够不依赖政府和财政拨款。这个共生关系对民主非常重要。广告商为自己的产品赢得了更多的公众,公众对其产品也更加了解。报纸也可以在没有广告的版面上登载他们想要的东西。杰弗逊认为报纸是政府的第四个部门——报纸时刻准备批评行政、司法和立法这三个部门,这三个部门受到重大的钳制。如果没有一种媒介来支持与政府脱离的报纸,杰弗逊这个观点是无法运转的。英国、法国等民主国家同样也由于新闻自由而深受其惠;没有广告自由,新闻自由是不可能的。
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只有美国广播电台完全采纳了广告/报纸的共生关系。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英国、法国等民主社会把广告看成是一种邮政服务,一种传播载体。他们认为广告太重要,绝对不能把它托付给广告商。相反,杰弗逊的观点是,广告太重要,绝对不能把它托付给政府。不过,1934年通过的《联邦通讯法》(Federal Communications Act)开了一道后门,把政府放了进来。关于这个法案的一些流弊,请见《学习无羁:网络教育与精神学苑》(“Learning unbound:Online education and the mind’s academy”,Levinson,1997b,pp.8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