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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论与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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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成立后,按照1913年教育部公布的大学规程,文科下设历史学门,再分中国史及东洋史学、西洋史学两类,其课程为史学研究法、中国史、塞外民族史、东方各国史、南洋各岛史、西洋史概论、历史地理学、考古学、年代学、经济史、法制史、外交史、宗教史、美术史、人类及人种学、西洋各国史、中国史概论等。[1]但是北京大学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并未开办历史学门,只是在预科及文学门的言语学类开设史学课程。

兼任(随即改哲学系专任)该校文科史学教授的陈黻宸,于1913年写成了《中国通史》20卷,分朝代依次叙述自春秋至清代的历史。陈氏继编辑京师大学堂中国史讲义后,曾在任广东方言学堂史学教习时,借鉴夏曾佑《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编辑历史讲义。[2]其《中国通史》很可能被用作北京大学的教学,至少是参考书。夏氏的教科书本来是为中学而编,但后来多次再版,不少大学教师和研究者颇有好评,其分章节的编排体例一改中国传统史学著作的旧貌,很长时期内无人可以超越,1933年更被商务印书馆列入大学丛书。1935年陈寅恪授课时评论当时坊间教科书,虽然认为夏著已经过时,但仍为“最好”的一本,“作者以公羊今文家的眼光评论历史,有独特见解”。[3]

夏曾佑的教科书自成系统,便于讲述,但其中牵强附会,甚至削足适履处也不在少数。如果用作大学历史系的讲义,问题便无处不在。除了史料处理的当否外,简单进化论的解释框架也不能令接受西学日益丰富的民国学人和学生感到满意。1917年蔡元培接掌北京大学,于暑期后改革学制,文科增设史学门。[4]其课程设置为:中国通史(陈汉章)、地理沿革史(张相文)、东洋通史(钱硕人)、法制史(陈汉章)、学术史(叶瀚),另有特别讲演中国史学通义(黄节)、人地学(铎尔孟)、《史记》探源(崔适)。[5]相比之下,似较京师大学堂时期的章程规定还有退步,尤其是辅助学科的课程,除地学外,几付阙如。陈汉章的中国哲学史据说是一年下来只讲到“洪范”的,讲中国通史大概也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