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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胡适与《水经注》案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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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后半生用了近20年时间致力于“《水经注》案”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序跋百余篇和函札数十封,占其身后印行的《胡适手稿》60%的篇幅。据说“在郦学研究中,以论文而言实无出其右”。[1]但《水经注》专家陈桥驿将历来一切郦学家分为考据、词章、地理三派,胡适却不归属其中任何一派,因而认为以其声名气派与实际贡献相比,建树实在不足称道。胡适研究专家耿云志也说:“胡适的研究,对《水经注》本身并无创见。”[2]原因在于其著述目的不在《水经注》,而是为了重审“赵戴《水经注》案”。然而,即使在这方面,胡适也没有获得预期成果,反而在研究群中进一步激起无休无止的论战,将郦学引向歧途,留下不少惹人非议的口实,以致有人指责其“于赵戴公案,虽力为辩白,亦终难取信于人,徒增纠纷”;“耗二十余年精力,为兹枝节问题,虽曰求是,实于郦书何干?亦费词矣”。[3]然而,问题在于,绝顶聪明如胡适,何以会穷半生之功力长期沉溺于此很难有个水落石出的扰人公案?如果仅仅从胡适的全力以赴和费力不讨好的结果看,岂非有侮辱其智慧之嫌?尽管学者已经注意探究胡适治《水经注》案的动机,却迄未得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显然,既然胡适的目的不在《水经注》,揭示动机的答案也就不限于公案之内。欲求真相,须另辟蹊径。在此拟借胡适考据如断狱之说,广泛搜求证据,重加审理,以图接近事实。

[1] 陈桥驿:《胡适与〈水经注〉》,《〈水经注〉研究二集》,67页,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

[2] 陈清泉等编:《中国史学家评传》下,1399页,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

[3] 吴天任:《胡适手稿论〈水经注〉全赵戴案之商榷》,汪宗衍:《赵戴〈水经注〉案小记》,均见吴天任纂辑:《〈水经注〉研究史料汇编》下册。引自陈桥驿:《胡适与〈水经注〉》,《〈水经注〉研究二集》,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