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我们阐述了士人阶层的人格冲突是怎样决定中国古代学术文化之基本结构的,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来考察这种人格冲突在文学创作上的显现了。
由于士人阶层的人格结构由心灵自救与社会拯救两种倾向所构成,故而儒家士人在特定社会条件和个人境遇之下很容易吸取道家思想,从而引发藏于内心深处的自救意识。同样,奉行道家学说的士人,在特定情况下,也会产生强烈的救世愿望。可以说,“退”与“进”、“仕”与“隐”,自救与救世,在每个时代,每个士人身上都是交织在一起的。他们都有着成为道家与成为儒家两种可能性的人格基础。孟子所说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由于准确地反映了士人的二重人格,因此成为士人阶层普遍接受的信条。“独善其身”本是修身——营构个体精神价值的意思,但在后世,它就几乎成了退隐的代名词了。士人这种二重人格表现在文学创作上,就使文学成为实现自救目的与救世目的的方式。以文学为方式的自救主要是舒泄情感与陶冶性情,这样既可在精神上超越现实政治,又可以获得心灵的宁静与瞬间的愉悦。这种自救方式有着其他方式所不能代替的优点。以文学方式的救世主要是在作品中宣扬一种价值观念,扬善抑恶,以“美刺”形式来干预社会政治。作为自救方式的文学植根于士人人格中的自救意识并与学术化、理论化的自救观念构成某种相通性。由于从整体上看,自救意识主要由道家,特别是庄子之学代表着,因此作为自救方式的文学,在意境上往往与道家精神,特别是庄子逍遥境界相通,而用为救世方式的文学则基本上是奉行儒家思想的,主要表现在伦理教化上。但这只是从大体上来说,如从具体文学现象来看,则在文学史上纯粹的道家文学家与纯粹的儒家文学家都是极为少见的。绝大多数情形是两种精神兼而有之,只是或隐或显罢了。这种情形正是士人二重人格在文学上的反映。为了说明士人人格与文学创造的这种对应关系,我们有必要举几个有代表性的例子来分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