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学与西方古代文学有很大不同。从内容上看,中国文学首先是人的心灵世界的展现,西方文学则首先是社会生活的再现;从文学样式上看,中国文学的主流是诗词曲赋,西方文学的主流则是戏剧与小说。这两点差异是互为因果的,但从根本上讲,还是植根于文学价值观的不同。西方人将文学视为模仿,因此将反映生活的真实程度当作基本价值标准;中国人将文学看作“言志”的方式,因此,以作品中表现出的人格境界之高下作为基本价值标准。由于这种价值观的差异,西方人才将文学看成社会的缩影,是“第二自然”;中国人则将文学看成是“胸襟”“怀抱”的形式化;西方人将文学的价值归结为作品展示的社会生活的价值;中国人则将文学的价值直接视为人格价值的表征。
中国古代文学价值观,从古老的“诗言志”开始,即已将文学价值与作者个体精神价值联系起来了。魏晋时有“诗缘情”之说出现,这自是对“诗言志”之说的突破,但二者的区别只是在对人的精神价值的理解上有所不同而已。“诗言志”在春秋时代主要是“赋诗以明志”的意识,各诸侯国的公卿大夫在外交场合常常借吟诗来表达自己的某种观点或意愿,这在《左传》中随处可见。《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赵文子言“诗以言志”即这个意思。《尚书·尧典》所说“诗言志”则是指用诗来表现志向、思想的意思。一是讲借已有之诗来“言志”,二是讲自作诗歌以“言志”,二者有较大区别。学术界大都以为《尧典》为春秋战国时人伪托,因此,二说之先后很难断定。但《尧典》之说从战国后期到两汉之时渐渐成为“诗言志”的基本意义。荀子说:“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荀子·儒效》)这段话中的“是”字均指“圣人”而言,“诗言是其志也”即诗人所言乃圣人之志的意思。这样荀子就明确地把“志”界定为儒家思想和志向了。汉儒所言“诗言志”也基本上是这个意思,其中即含有如一些论者所说的“情”的因素,那也只能是符合儒家伦理精神的“情”而不是指人的一般情感。陆机“诗缘情而绮靡”中的“情”字则是指人的一般情感而言,并不带任何伦理色彩。“诗言志”与“诗缘情”乃是中国古代士人关于诗歌本体的两种基本认识。二者在文化背景上虽有很大差异,但又有着一个十分重要的共同点,那就是都是把人的主体精神当作诗之本体,或者说都是把人的内在价值作为文学的基本价值,尽管二者对人的内在价值的理解存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