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语中,有一个与士人阶层的生活方式、精神追求、人生趣味紧密相关的词,那就是“雅”。什么是“雅”呢?据《说文》的解释,“雅”的本义是指乌鸦。鸦、雅互通。这个意义显然与士人搭不上边。据梁启超等人的意见,“雅”在古时又与“夏”相通,雅音即指夏音,也就是西周都城附近地区的乐调。《诗》的“大雅”“小雅”之分即由此而来。《毛诗序》训“雅”为“正”,又转而为“政”,实在有些牵强。而如果承认雅音为夏音,是西周以后占主导地位的官方音调,则“雅”因之引申为“正”就可以说通。《论语·述而》:“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荀子·王制》:“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其中的“雅”都有“正”的意思。在《论语》中是指语音之“正”;在《荀子》中则不仅指音调,而且也包含内容在内了。因此,战国以后,“雅”即有“正确”“正统”“标准”的含义了。但对于士人来说“雅”之所以成为一个与之密切相关的价值范畴,主要是由于它渐渐成了文化、文学的代名词。由于《诗》而泛化为代指文学,再泛化为代指文化。而且“雅”还由一种指事性的名称概念引申为评价性的价值概念——专指文学艺术及人的精神风貌之高下优劣的概念。扬雄论音乐有“中正则雅,多哇则郑”(《法言·吾子》)之谓。王逸评《离骚》有“其词温而雅,其义皎而朗”(《离骚经》序)之说。王充亦云:“案经艺之文,贤圣之言,鸿重优雅,难卒晓睹”,又云:“深覆典雅,指意难睹,唯赋颂耳”(《论衡·自纪》)。魏晋以降,“雅”字在诗文评中更是无处不有了。涉及文体的,如曹丕“奏议宜雅”,陆机“奏平彻以闲雅”,挚虞“雅音之韵,四言为正”等。涉及内容和风格的,如曹丕评徐干“辞义典雅,足传于后”(《与吴质书》),刘勰评屈原:“固知《楚辞》者,体慢于三代,而风雅于战国。乃雅颂之博徒,而词赋之英杰也”(《辨骚》),又评商、周之文“丽而雅”(《通变》),等等。在汉魏六朝之时,士人又常以“雅”来评价人之才貌品德,如王充云:“通书千篇以上,万卷以下,弘畅雅闲,审定文读,而以教授为人师者,通人也”(《论衡·超奇》)。《世说新语》云:“康子绍,清远雅正。”又“嵇延祖弘雅劭长”(《世说新语·赞誉》)。唐宋以后,“雅”更与士人不可分拆了。有文才,有风致的士人称为“雅士”,琴棋书画、饮酒高会,吟诗作赋称为“雅事”,要称为名士,首先要做到“雅”,倘若于“俗”便无法立足于士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