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乌托邦与诗——中国古代士人文化与文学价值观(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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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士人乌托邦与中国古代文学价值观的原始生成

中国古代学术文化的基本形态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先秦诸子戛戛独造、标新立异,建构起垂范千载的社会文化价值观体系。因此,研究中国古代文学价值观不能不追溯到诸子之学。传统的诸子研究——从《庄子·天下篇》《荀子·非十二子》《韩非子·显学》、司马谈的《论六家之要指》到近现代国学研究,大都只是将诸子视为个体思想家而不把他们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这一研究视角上的偏失不独使研究显得支离和片面,而且很难把握到诸子作为整体的一分子才具有的那些基质,而这些基质恰恰是支撑他们的思想体系的真正要素。这种研究或者仅限于在诸子思想内部探赜索隐,或者将研究重心移向诸子思想所赖以产生的社会状况,唯独对诸子作为一个社会阶层所具有的独立性、主体性重视不足。在对文学价值观念的研究中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有鉴于此,我们在考察中国古代文学价值观与诸子思想的关系时,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主体问题。具体而言就是从考察士人阶层的产生及其整体特征入手,揭示士人阶层在社会文化和文学价值观建构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在这一前提下,回答士人阶层如何获得独立性,他们为什么建构起一个个的乌托邦,以及士人乌托邦与文学价值观有怎样的紧密联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