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年初,有一篇题为《中华民族的研究》的长文公开发表(作者为王启汾,生平不详),可以说代表了此前有关“中华民族”认知所已达到的较高自觉程度和学术水准。该文的副题为“依据近代学者的成绩”,也就是根据孙中山、梁启超和其他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和讨论,对此前的有关认识做一自觉总结。在该文中,作者首先对“民族”一词做了“正名的功夫”。认为梁启超所谓“民族成立之唯一的要素在‘民族意识’之发现”的意见,“太富于玄学的意味了”,无法赞同;倒是孙中山将民族看作“天然力造成”的群体之看法,更符合事实。而他本人则宁愿将“民族”界定为“一种血缘最相接近的群众结合,而且具有共同的文化上的特点”。由此出发,他还对有关“中华民族的发生”问题之各种说法进行了考察分析,认为所谓“本土说”和“外来说”目前均难以确定,但无可置疑的是,无论就身体上还是行为上的性质来看,都能够证明“中华民族是一个血缘混淆的民族”,它在种族和民族的来源上肯定是“多元”而非“一元”的。关于“中华民族的构成分子”问题,作者考察各种说法后,得出五个结论:“第一,中华民族的构成分子是非常的繁多而复杂;第二,各构成分子的并合入中华民族的时期有先后的不同;第三,各构成分子并合入中华民族时彼此有多寡的不同;第四,在不同地方的华族所含有的各构成分子的遗传质量也不同;和第五,中华民族现在还是(在)不停的吸收异族的成分。”这显然比此前梁启超的有关说法,又进一步地丰富了。除此之外,本文作者还专门谈到了“现代的中华民族”。他强调指出,“各处的中华民族因地理上和遗传上不一致的关系,所以他们的身体上行为上的性质,以及风俗上习惯上的特点也是很有差别的。除了这些差别之外,中华民族仍有他自己独立而统一的特性”。那么其彼此的共性都体现在哪些方面呢?作者进而指出:“中华民族是黄色人种的一支,在形态上和生理上的性质有共同的特色是显而易见的。这民族有自己的文字和文化。在行为上相像之处也颇不少,例如:喜欢妥协,偏向主观,不修表面,因袭旧习,消极而且阴柔,顺从自然,安息听天命等。”[132]虽然,这些所谓行为上的共同性之概括,尚属肤浅、庸泛,甚至过于随意而充满矛盾,但作者明确提出组成“中华民族”的国内各民族除了存在各自的特点和差别之外,“仍有他自己独立而统一的特性”这一思想命题,毕竟还是在做一种积极的思想努力,是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史上所不容忽视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