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梁启超与“大民族”观念的创发和“中国民族”说
据笔者所见,最早具有较为明确的中国各民族一体融合的“大民族”现代观念,且率先在这一意义上使用“中国民族”和“中华民族”一词者,可能均为梁启超。
早在戊戌时期,梁氏已初步形成对外抵制外族侵略、对内实现族类团结的民族意识。在为满族人寿富创办的“知耻学会”所写的“叙论”中,他曾极言,中国四万万“轩辕之胤”(包括满族、蒙古族等)应耻于“为奴为隶为牛为马于他族”[102],同时告诫“海内外同胞”要合群自强,以“振兴中国,保全种族”。[103]他还强调“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非合种不能与他种敌”,主张国内各个种族,尤其是满汉两族,甚至是整个“黄种”都应该“合种”,以便去同外族竞争。[104]可见当时在他那里,“种族”和“民族”依然是不加分别的。
进入20世纪后,梁启超进一步接受了西方近代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在与革命党人的接触与论战中,他那种横向联合的“同种合体”意识又得到强化,并与纵向的历史认同感相互结合,逐渐发展成了较为明确的中国各民族必须一体化的观念。[105]1903年,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中,梁启超公开表示:“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基于此,他还明确提出了“合汉、合满、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提全球三分有一之人类,以高掌远跖于五大陆之上”的主张,并指出这是所有“有志之士所同心醉”的共同理想。
虽然,此时的梁启超还并未完全摆脱大汉族主义的观念,认为“此大民族必以汉人为中心点,且其组织之者,必成于汉人之手,又事势之不可争者也”,但他已能够率先意识到实现民族双重自觉的必要,认定必须抛弃“狭隘的民族复仇主义”,以建设一个以“小民族”有机联合为基础的“大民族”的宏伟目标,并“欲向于此大目的而进行”。这种观念的创发,无疑显示出了其过人的智慧和远见。在清末后来的改良派和立宪派党人之中,此种观念也具有前瞻性和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