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改用阳历
民国伊始,尚处于对峙状态的中国南北方分别改用阳历,只是开始实行的时间略有不同,光复的南方各省,从1912年1月1日起即遵照南京临时政府的命令改用阳历,而袁世凯控制的北方省份,则是从旧历新正才改行阳历。
历法正朔关乎统系,即统治的正当性,晚清以来,又成为文明与否的指标。辛亥年草拟宪法之时,纂拟宪法协理大臣李家驹就以颁历为中国历史上大权之一,要求增入正文。[1]而反清人士早就纷纷改用算法各异的黄帝纪年,以示与清王朝脱离关系。各省独立后,新政权也多采用黄帝纪年。1911年12月中旬,湖北军政府各部总稽查苏成章等呈请大都督通电各省,一律剪发不易服,并颁行新历。内务部遵批议复:“原呈内称‘颁历尤属急务’一节,查尚寅之建,相因已非一世,骤更为难。该总稽查等所谓不为无见。属部业经开工刊印中华民国黄帝纪元新历,并仿照泰西各国月份牌式将西历附载”。“十月二十六日奉大都督批发各部总稽查处,请颁壬子年历书以新天下耳目。于是由印铸科长方作舟等刊印黄帝纪元壬子年历书,附戴【载】西历月份牌式,为习用阳历之预备,颁发各属一律通行。嗣因南京政府成立,始改用纯粹阳历焉。”12月31日,独立各省代表会议在南京开会,决定中华民国改用阳历,并于次日起实行。当日,上海军政分府即电告各省:“现奉孙大总统谕,中华民国采用阳历,期于一新耳目,与世界各强国共进文明,即以十一月十三日改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日。”要求转饬所属,出示晓谕军民人等一体遵照。[2]
本来清廷也有自1912年1月1日改用阳历的打算,九月三十日(11月20日),资政院开会讨论剪发、改用阳历各案,议决以宣统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改为宣统四年元旦,用阳历而不废年号。十月初一(11月21日),恽毓鼎闻知资政院建议剪发改历,极为不满,“当此分崩离析之秋,救亡不暇,忽为此大改革,惑民观听,愚氓误以为国家已亡,必生变动,是无故而搅之也。议员见识若此,何值一钱?”并指资政院谘议局为亡国三妖之一。[3]十月十七日(12月7日),清廷降旨臣民准其自由剪发、改用阳历,着内阁妥速筹办。[4]可是此时清王朝已经焦头烂额,于此不急之务,无暇分心旁顾,结果不了了之。阳历新正这一天,郑孝胥记道:“朝廷欲改用阳历,宜以今日宣布,闻项城有此意,竟不能用,惜哉。”[5]辛亥十二月三十日,即1912年2月17日,坐上临时大总统大位的袁世凯发表布告:“现在共和政体,业已成立,自应改用阳历,以示大同。应自阴历壬子年正月初一日起,所有内外文武官行用公文,一律改用阳历。”署中华民国元年二月十八日,即壬子年正月初一日字样。[6]从此,整个中国从法理上进入通用阳历的共和时代,本义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