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女儿是我的同学,我们曾经有过一段很愉快的同桌时光。在我的记忆里,每天早上总能看到他骑着电单车往学校疾驶而来,车后座上他的女儿我的同学不那么安分地坐着,很多时候却是站着,双手紧紧抓住他的衣服,我能看到她在笑,我能猜到他们正在说着什么开心事。一辆半新不旧的电单车,成为他忠实的坐骑也承载着我们快乐的记忆——他不喜欢开车,也没有想买车的意思,所以总是驾着坐骑在风雨与阳光里来去,我们喜欢被他放学后留在最后做作业,然后跟他一起回家,那样我们就有机会蹭着坐他的电单车,体会那种奔驰起来的刺激与被他裹挟在怀里的欣喜。他的车技很好,胆子特别大,每次总有很多人想坐车,他就会在前面挤着俩人,后面还载着一个,连同三个人的书包,挂在左右两边的车把手上,夸张地开出学校,把我们送到各自的家门口。坐惯了小车的我们挤在一块儿都觉得很过瘾,一路上七嘴八舌、嘻嘻哈哈喜不自胜。他骑得很小心,看得出,他也很享受和我们在一起的快乐。
每天早上七点四十分要赶到学校,这是他做班主任(我们那时都称作导师)时立下的规矩,大家都能克服困难,默契地遵守着。和别的班级相比,我们要比他们早十分钟到学校,这样每天就比别人多出十分钟的晨诵时间,更免除了上学高峰期学校门口堵车之苦。这种提前到校的行为,在学校后来取消晨读安排之后,优势更是显而易见——别人没有太多的时间读书背诵,我们每天都会花上二十分钟诵读童谣童诗和古代经典,你能看到那些天鹅绒般质地的语句经过每天口舌间诵读,慢慢地烂熟于胸,以至有一次我们在海边玩沙,都情不自禁地背诵起黎巴嫩诗人纪伯伦所写的《沙与沫》[1]中的名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