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某某案——是坚守还是当跳梁小丑
(一)案件
2013-2-19 被害人杨某向海淀警方报警称被强奸
2013-2-22 李某某等人被刑事拘留
2013-3-7 李某某等人被逮捕
2013-5-6 海淀警方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因案件复杂延长15天,之后海淀检察院将此案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2013-6-26 李某某律师请辞
2013-6-26 李母聘请新律师陈某、王某
2013-7-2 海淀警方再次向海淀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13-7-8 海淀检察院就李某某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提起公诉
2013-7-9 海淀区法院决定立案受理李某某五人涉嫌强奸一案
2013-7-22 海淀区法院就李某某等涉嫌强奸一案召开庭前会议
2013-8-20 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
2013-8-28 海淀法院曾就此案进行了两天的不公开审理
2013-9-11 李某某辩护律师已向海淀区法院提交《再次开庭申请书》,以及前一个周六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专家的论证意见书,要求第二次开庭,并提出被害人、专家证人出庭、现场勘验、非法证据排除等六项申请
2013-9-12 海淀区法院驳回了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提交的再次开庭申请
2013-9-26 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等四位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至3年(缓刑3年)不等的刑期
李某某案中的部分律师表现如下:
·陈某(李某某一审辩护人)
陈某最初接受委托后,曾与王某律师一同发表对此案的声明。其声明中曾称:“媒体等有义务遵守法律,有义务爱护和保护未成年人,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旋即引发争议。一审宣判后,陈某宣布退出此案。
·王某(李某某一审辩护人)
李某某案一审开庭第二日中午,庭审还在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尚未完成全部举证质证,落款为王某的辩护词就在网上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