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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信托投资公司的管理与融投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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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资公司是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它与银行、保险、证券、风险投资、期货、融资租赁等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中流砥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直接投资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要求,目前主要司职于信托、投资和其他代理业务;少数确属需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租赁、证券业务和发行一年以内的专项信托受益债券,用于进行有特定对象的贷款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