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链金融与担保授信业务
供应链(Supply Chain,SC)被定义为相互间通过提供原材料、零部件、中间产品与服务的供应商、制造商、销售商、最终客户等组成的交易供求网络。供应链涵盖了从供应商到制造商到销售商到最终客户集结群之间有关原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服务的形成和交付的一切相互业务活动。简单地说,供应链金融就是银行包括担保公司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便捷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原深圳发展银行把它描述为“1+N金融”。供应链融资除了银行和担保机构共同提供的供应链式担保授信服务外,还包括企业从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获得的商业信用支撑,以及供应链集群间由于担保公司介入的外在信用增级、信用放大与相互信用支持。
如果我们将企业的供应链分成四个阶段——原材料、零配件、中间产品或商品采购阶段,生产加工、组装阶段,直销、分销、外销即销售阶段,资金及信贷回收阶段,那么,中小、微型企业就可以依托其供应链的经营过程或阶段,对应其特点从交易对方或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供应链融资的基本框架与内容具体如表11-1所示。
表11-1 供应链融资的基本框架与内容
总之,在供应链的四个阶段中,我们可以对应派生出不同的担保授信服务产品,具体分述如下。
第一,在原材料、零配件、中间产品或商品采购阶段。可以提供的担保授信业务是流动资金担保贷款、固定资金担保贷款、设备融资租赁担保授信、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授信、信用证担保授信、仓单质押担保授信、保兑仓担保融资、厂商银担保融资、履约保函、保证金担保等。具体业务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可按对应的设计程序实施,这里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