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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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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分类是以在业人口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的同一性进行分类。这种分类不受其所有制形式、用工形式及分属行业的约束。各国对职业有不同的分类。

11.2.1 职业分类概述

1.职业分类定义及其目的

职业分类是依据一定的原则,采用一定的方法,在对职业构成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社会从业人员从事的职业活动进行科学、系统的划分与归类。

对职业活动进行分类是对社会进行职业活动管理的基本条件,是国家或地区进行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社会人力资源宏观管理的必要环节,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提供条件。

科学的职业分类可以为国民经济信息统计和人口普查规范化提供依据,是开展劳动力需求预测和规划,对就业人口的结构、层次及其发展趋势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研究的基础,是制订相应的职业培训计划,进行职业介绍、就业咨询和职业指导的重要依据。

科学的职业分类是组织在实施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的标准依据,同时也是组织建立培训、考核和使用及待遇等制度的主要参考依据。组织对职业进行分类的过程也是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标准化的过程,而组织对职业进行分类,则是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标准化的具体体现。

2.职业分类体系的建立

世界上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对职业分类工作十分重视。国际劳工组织早在1949年就开始研究制订可供各国参考和比照的职业分类,并在1949年召开的第七届国际劳动统计专家会议上通过了一个“国际标准职业分类(草案)”,拟制订《国际标准职业分类》。1958年,《国际标准职业分类》出版发行,后经1968年和1988年等几次修订(ISOC-68以及ISOC-88),现已成为世界各国制订本国职业分类体系的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