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参与教师教育的历史
美国内战后,研究型大学和新成立的州立大学都有很大发展。大学参与教师教育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大学中设立教育学讲座,另一种是在大学中直接建立教育系或者教育学院。
在中西部各州,教育学的高级研究首先在新建的州立大学中寻得立足之地。由于对中学教师的急切需求,以及新建立的高等教育机构强烈的公共责任感,加速了大学参与中学教师的培养。1855年,爱荷华州立大学建立师范系,1873年设立永久的教学法(didatics)教授职位,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成为高级学校(advanced school)的教师”。[1]其他大学也纷纷效仿。在1879年至1890年,美国很多大学也相继建立了教育学讲座,如密歇根大学(1879)、威斯康星大学(1881),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密苏里大学和北卡罗莱那大学(1884)、康奈尔大学和印第安纳大学(1886)、克拉克大学(1889)。到1890年,超过45所大学都设置了教育学教授职位。[2]19世纪90年代,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明尼苏达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内布拉斯加大学以及西北大学都聘请了教育学教授。[3]随着教育课程范围的不断扩大,大学的教育学讲座逐渐发展成为教育系,到20世纪30年代则发展成为大学教育学院。
大学参与教师教育还表现为直接建立教育学院。美国第一所大学教育学院是由纽约大学建立的,它是研究型大学建立的第一所培养教师、教育管理者和教育专家的学院。纽约大学的前身是纽约城市大学,它于1887~1888学年开始提供研究生水平的教育学课程,这种课程开设导致的结果是在1890年3月建立教育学院(school of pedagogy)。这是全美第一个具有研究生水平的纯粹培养教师的专业学院,也是美国第一个与大学内其他专业学院,如法学院和医学院等享有同等地位的教育学院。1889年培养教师的纽约学院(New York College)经过特许得以设立,1892年它改名为教师学院(Teachers College),不久该学院与哥伦比亚大学合并。后来,哥大教师学院成为培养教育领导人才的中心。1900年后,哥大教师学院、芝加哥大学教育学院、纽约大学教育学院以及斯坦福大学教育学院成为教育专业研究生的培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