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高等教育效率、质量和适应性,为高等教育发展扩大资源基础,是高等教育市场化的主要目标。
公共服务机构的低效率,一直备受公众的指责,高等教育当然也无可幸免。高等教育的低效率也是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对于高等教育机构来说,政府的拨款永远嫌少,但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却是一笔一直没有算清楚的账。由于高等教育管理的专业性,政府缺少有效的监督手段,也没有相应的问责制度,高校甚至不需要对公共资金使用的效率承担任何责任。成本控制本不是公共高等教育管理者的强项,历来也未得到管理者的充分关注,造成宝贵的公共高等教育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公立高等教育的成本与私立高等教育相比居高不下。在我国,公立高校生均教育成本多在每年2万元左右,一些高校更超过3万元,而同时民办高校的生均教育成本被控制在每年3000—8000元。尽管一些客观原因(比如退休人员工资、教育条件和质量等)增加了公立高校的成本,但公立高校对教育资源的浪费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甚至公立高校也像政府一样出现了职务犯罪。报载,2006年,高校集中的海淀区,法院受理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无论是涉案量还是涉案人数,较之前年同期均增长近3倍,涉案高校多达14所,其中绝大部分为经济犯罪。[1]不仅在中国,在其他国家也是如此。美国阿格西教育集团教务长杰克·萨尔茨(Jack Sites)评价说,美国新闻界要不是对高等教育怀有这么高崇敬的话,就会发现一个令他们难以置信的现象,那就是腐败、欺诈和管理不当绝对充斥着整个高等教育领域。[2]
许多研究都揭示,公共服务机构与私营企业组织相比的低效率,与公共服务机构自身特点有关。像高校这样的公共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过程专业性强,不易监控;结果的显现需要的时间长,且影响其结果的因素复杂,不易评估;其服务受政治因素的影响,在一些情况下,效率不能成为唯一的目标。这些原因使得对这些机构的无论是战略管理还是过程管理,都相对困难,低效率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事实。然而,“新公共管理”致力于解决公共机构的低效率问题,它提倡的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和企业管理技术,虽然或许难以将公共机构的效率提高到私营企业的水平,但是,对它提出的原则和技术的适当应用,应对改善公共机构低效率的状况有帮助。“对于大学教育来讲,管理主义和市场化是不可避免的,其好处是能够唤醒大学提高管理质量和管理专业化,更有效运用资源,提高本地大学教育的竞争力”[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