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沉默的权威:中国基础教育教研组织

第二节 足够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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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教研室作用巨大,关于它存在的合理性其实从未得到过足够的讨论。教育部的文件从整体上肯定了教研室的作用,解决了教研室存在的合法性,但一份政策性文件的作用也就到此为止,不能指望它能承担起完整、系统地说明教研室存在合理性的任务。所以,尽管肯定,却十分笼统,没有给出教研室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之外单独存在的充分理由。于是,教研室有了名分,但仍然脆弱,这种脆弱导致了两个对比鲜明的结果。一方面,当人们需要肯定教研室的存在价值时,经常失望于理论的缺位与资料的极度匮乏,乃至无从下手。另一方面,当人们摩拳擦掌尝试在建立合理性上略做尝试时,会惊喜于好像发现了处女地:既然大家都没有怎么琢磨它,那么即使所见不当,也是情有可原吧,而且总是给后来者留下点可资借鉴的内容。

除了前面所说产生方式的特殊,教研室产生的原因也是特殊的,而这种特殊正是解释教研室之所以能够“自下而上”成长壮大,且生命力顽强的关键所在。

一、行政部门“鞭长莫及”

中国的教育制度与日本和法国相似,都是“中央集权式”的管理体制。从中央到地方存在着严密的纵向行政系统,自国家教育部到每一所中小学,层级固然多,隶属关系清晰明确,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能够有效地沿着这个体制,从中央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再到各县(区),最终下行到每一所学校和课堂。学校一般设校长一人,总管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根据学校规模区别设1~3名副校长,分别负责德育、教学、后勤,之下,再设教务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学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等。在一些“巨无霸”式中学,学生人数可以达到四五千,堪称世界“领先”。那么就不仅如上所述直接安排副校长和主任,而且是先分为初中部、高中部,设分管初中、高中的副校长,然后,再分设主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