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负”的背景和教材的响应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是一个沉重的老话题,也是久治不愈的顽疾。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始,毛泽东同志及中央领导人就多次对此提出明确指示。在《毛泽东论教育革命》一书中有这样的论述:“现在课程多,害死人,使中小学生、大学生天天处于紧张状态……课程可以砍掉一半。”“现在一是课多,一是书多,压得太重,有些课程不一定要考。”“学生负担太重,影响健康,学了也无用。建议从一切活动总量中,砍掉三分之一。”“课程设置要精简,教材要彻底改革,有的首先删繁就简。”[11]这些论断虽然存在些微偏颇之处,但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都是非常正确和必要的。随后,国家采取减少课程、降低教材难度和容量,改革教学方法等举措。改革开放以后,教育部又多次发文要求减轻学生负担。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规定要“继续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尊重学生人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强调,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已成为推进素质教育中刻不容缓的问题,要切实认真加以解决。《教育规范纲要》中甚至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提出要将学生从繁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
适量的学业负担可以转化为学生学习的动力,然而过分沉重的课业负担却让青少年学生疲于应付日复一日、没完没了、无穷无尽的功课和作业,难以感受到学习的乐趣,更不用说根据自己的特长喜好、生涯规划自主选择学习内容,把握自己的学习方向。尤其严重的是,为数不少的学生产生强烈的厌学情绪。这样的局面令人无比忧虑,如果不尽快采取措施加以扭转,造成的恶果不只是培养的人才缺乏后劲,不具备主动精神和创新能力,不能满足未来社会的需要,更可怕的是对学生的身心造成摧残,妨碍他们健康、阳光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