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实施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不仅是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一部分,也是教育评价制度和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素质评价对教学改革的推进和深化也有促进作用。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必将引起学生群体的行为和心理变化,而这些变化又必然反映到他们的学习形态和学习方式之中,这就从根本上形成了推进教学改革的动力。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推进,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人才选拔方式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中小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正是顺应了教育改革的要求,迈出了促进考试制度改革和人才选拔方式改革的重要一步。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
学生的综合素质应该由“学术能力”和“非学术能力”两部分构成。但从各地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文本来看,“对综合素质具体内容的理解相差很大,但是存在着一个很大的相同之处,那就是基本上大家都把综合素质理解成了‘非学术能力表现’”。大家之所以这样理解,就是因为长期以来人们已经习惯并且能够熟练地运用标准化考试的方式来评价学生的“学术能力”,几乎没有对学生的“非学术能力”的测量与评价。因此,当综合素质评价出现时,人们就自然地将其与考试评价不能测量的学生的“非学术能力”联系起来。实际上,教育领域人士应探讨综合素质评价为素质教育服务的意义,引起对学生“非学术能力”的重视,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改变教师评价观念,推动教学改革
在将分数作为评价学生唯一标准的情境中,教师教学的目标单一而固定,就是为了让学生能够在考试中获得好的分数。因此,教师的教学方式只要能够满足这一简单需求,他们一般就不会主动地进行教学改革。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则可以改变这一现象。首先,它能够让教师主动地打破“分数至上”的传统观念,将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纳入教学目标当中,这样他们就会在此基础上积极主动地进行教学改革。其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以后,学生的主体意识将会得到增强,学生的学习方式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即使遇到仍然不愿意进行教学改革的教师,学生学习方式的变化也会让他们认识到,要适应学生的变化就必须改变自己的教学。这样,不论教师在教学改革中处于主动地位还是被动地位,综合素质评价都可以切实地推动教学改革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