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机干预的基本原则
心理危机,尤其是心理危机的极端表现,往往是人命关天的,因此,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干预,应该以保证大学生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这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危机干预中的体现,也是处理学生危机事件的基本原则。自伤或伤人事件一旦发生,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就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对于学生本人来说,可能断送生命;对于他的同学来说,是一种强烈的刺激;对于学校和社会来说,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也是巨大的。因此,心理危机干预必须树立“生命高于一切”的基本原则。
“生命高于一切”是心理危机干预的基本原则,但这条基本原则不应该只是一句抽象的口号,而应该是包含具体而实在内容的指导原则。它至少包含这样几层含义和相关的要求: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生命价值高于一切、生命成长高于一切。
第一,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心理危机干预必须首先进行及时的情绪疏导,确保生命安全。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的生命存在是从事其他一切人生活动的基本前提。没有人,没有构成人的个体生命,就没有价值的世界。这决定了我们面对心理危机事件时,首先必须及时地保护危机当事人及相关人的生命安全。
心理危机是不良情绪积累超过心理防御临界点而发生的。因此危机发生时,多伴有极端情绪的呈现与表达。如何及时疏导和处理危机当事人的消极极端情绪,是落实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及时干预危机原则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处在危机中的人,理性的压力和潜意识的驱力经常出现斗争,即使理性偶有获胜,个体也会产生强烈的抑郁或焦虑,及时、恰当地释放不良情绪或冲动,便可以较好地减轻危机当事人的心理压力。与此同时,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中的大学生,又往往以性格内向者为主,他们大多不善于、不喜欢表达自己的情绪,不喜欢与人交往,不适应困难,情绪不稳定,多愁善感。这就使得来自内部的欲望冲动和外部刺激形成的不良情绪日积月累成为严重的负面情绪,当遇到重大生活事件的刺激时,便容易出现心理危机。因此,对于我国大学生来说,心理危机干预尤其要及时提供释放情绪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