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亲情关系主要表现为家庭亲情关系。家庭中有三种基本关系:夫妇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孟子·滕文公上》曰:“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在中国传统社会,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是最基本的人伦关系,即所谓“五伦”。而家庭关系便占了“三伦”,可见其对中国人的生命与生活具有的根本意义。
一、作为亲情的夫妇之道
夫妇关系不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因此不应属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亲情关系。但是,夫妇关系本身有一个从“情爱”到“恩爱”到“道义”再到“坚贞互信”的发展历程,而且夫妇关系诞育出父(母)子(女)关系,有真正的血缘关系产生。所以,夫妇之间的道义关系,是基于亲情的情义关系的重要内容。
作为亲情的夫妇之道,是作为爱情的夫妇关系的升华和超越。这种超越和升华的第一步便是夫妇“恩爱”的建立。尽管夫妇之间的男女之爱,最初或许纯粹出于男女的本能之爱。但是,基于人的自觉性,对夫妇之间彼此之“爱”的爱,超越了纯粹满足个体欲望的念头。即使从欲望满足本身而言,夫妇之间也可以将这种情欲上的相互满足视为对方的一种“施与”。
但是,从夫妇在生活上表现出来的彼此互助体恤的行为中,是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他们相互之间是有恩爱、恩义或恩情的存在的。比如,因为对爱的自觉,一个人在追求其本能欲望的满足时,就会有所顾忌而照顾对方的意愿;因为照顾对方,就会产生对对方的心理有体贴与了解;有此体贴与了解,一个人就不会肆意追求自己本能欲望的满足,而是有所节制;有彼此间的体贴、了解与节制,加之人与人间自然存在的互助同情,夫妇之间便会有对对方的一种感恩意识。当这种感恩意识使得夫妇之间的“恩爱”得以建立时,对这种恩爱、恩义或恩情的自觉,即可以有承恩的真实感。顺着这种承恩的真实感,中国人称良好的夫妻关系为“恩爱夫妻”。“恩爱夫妻”这一称谓,是中国文化的一大创造,它使得人们在夫妇之间的“爱”中,去发现隐藏于情欲之下的“恩”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