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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论德育内容的结构及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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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内容是指用来培养受教育者品德的政治思想道德法纪观点、原则和规范体系,主要表现为用什么样的政治观、世界观、道德观、法纪观去培养年青一代。它是一定社会里德育目标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学校对学生施加的各种德育影响的总和,是影响学生政治思想道德法纪品质形成和发展的基本教育信息。德育目标能否实现,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德育内容的确定是否科学、有序。因此,下面就德育内容结构及其优化做一些理论探讨。

(一)德育内容结构的类型分析

德育内容结构是由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几个部分组成的,并形成了一定的系统结构。在这个结构中,各部分的地位与作用是不一样的。思想教育是先导,政治教育是核心,道德教育是基础,法纪教育是保障。思想教育的先导性在于,只有进行思想教育,才能为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提供必要的认识论基础,从而形成正确的政治观、道德观和法纪观。政治教育是核心,是指它在德育诸内容中居于主导地位,决定着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的性质、内容与方向。道德教育是基础,是因为道德规范对人具有最基本的、普遍的和经常的调节作用,而且对—个人的政治品质、思想品质和法纪品质的形成具有广泛的扩散与迁移性影响。法纪教育是保障,是指法纪规范对人的品德行为具有最强有力的外在约束作用,它具有强制执行的威慑力量。

在德育实践中,人们基于不同的观点、不同的时代背景或不同的德育阶段,其内容系统的结构方式也不尽相同,表现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道德主导型。在德育内容方面,重点突出道德教育内容,用道德教育来支配和影响其他德育内容,着眼于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和道德素质,突出德育内容的道德教育成分。这就是道德主导型结构,它一般适用于中小学阶段的德育。因为中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而道德教育就是德育内容中的“基础教育”,所以它最符合基础教育的“基础性”特点。可惜的是,我国现代中小学德育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采用这种道德主导型的内容结构,结果导致了青少年学生的品德基础不牢,并进而影响了他们品德的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