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觉包括感觉和知觉两种心理因素。由于感觉和知觉通常是同时发生的,因此称之为感知觉。”[1]
感觉是“一种最简单的心理现象,它是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应。”[2]“知觉是对事物各方面感官特性的整体的、综合的反映。知觉是个体对世界进行解释的第一个成果,它回答的问题是,个体关注的对象(个体)是什么?”[3]“知觉是最初级的认知,同时也为更高级的认知提供材料。”[4]
知觉的过程是将由感官获得的信息转化为有组织有意义的整体的过程,知觉不是简单地将接收的信息相加,而是根据经验对输入的刺激加以组织和理解的过程。
一、学生知觉的心理特点
“通过知觉,人能获得对事物的完整印象。知觉过程包含觉察、分辨和确认三个阶段。觉察是发现事物的存在而不知道它是什么;分辨是把一个事物及其属性与另一个事物及其属性区别开来;确认是人们利用已有知识经验和当前信息确定对象是什么,给予命名并纳入到一定范畴。”[5]这三个过程通常没有明确的界限,在整个知觉的过程中,这三个过程是连续发生的。
知觉的心理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知觉的整体性
人们知觉的对象是由不同属性的许多部分组成的,但我们并不把它感知为个别孤立的部分,而总是依据以往经验把它知觉为一个有组织的整体。因此,也有这样一种说法:知觉反应客体的整体映象。甚至当某些部分被遮盖或抹去时,我们也能够将零散的部分组织成完整的对象,知觉的这种特性称为知觉的整体性或知觉的组织性。知觉的整体性指的是人们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经验而改变我们感官对于实物的看法,然后将客观的实物的许多属性统一成为一个整体,再进行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