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供给者包含两个层面的问题:其一是谁来供给,主要涉及高等教育由谁举办的问题;其二,供给了什么,主要涉及高等教育的类型和层次结构。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政府一直垄断着高等教育的供给。高等教育由政府投资、政府办学、政府管理,其间虽有几次调整,但主要调整的是中央与地方、中央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即办学主体只是从中央或者划转地方政府,或者从一个部门划转到其他部门。所谓“以省为主的三级办学”格局,在总体上,仍然没有跳出国家(政府)办学的模式。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高等教育由政府“独家经营”的局面被逐步打破,市场的介入,高等学校自主权的复兴对现行的公共教育体制构成了极大的挑战。一种新的管理和办学体制在“教育产业化”[1]的争论中浮出水面,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过程中初见雏形,即学校出现市场化运作的若干形式。除了民办高等教育之外,公立学校同样也开始了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如二级学院(独立学院)的兴办、公立学校的转制等。[2]
办学主体的分化,即从中央政府办学到以省为主,三级办学,从政府“独家经营”到社会力量介入、到教育的供给,新的办学机制的形成不仅从量上扩大了高等教育的规模,而且其提供的教育类型的多样化也扩大了人们的选择机会。但市场的介入,必然引发人们对教育公益性的担忧,其中与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直接相关的问题就是学费会随着办学主体对成本和利润的追逐而不断上涨。
另外一个问题是,高等教育层次单一化的问题依然困扰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并加剧了高等教育内部质量与规模之间的紧张与冲突。尽管从目前来看,我国公立高等教育体系在政府主导下初步形成了包括“211”院校、“985”院校、地方普通高校、地方专科学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在内的层次体系。但各个层次自成体系,发展极不均衡。特别是地方专科学校和高职高专院校,自20世纪50年代起就一直发展缓慢。在高校扩招期间,它们也仅仅是在2003年以后才逐步承担起一半的招生任务。专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的发展关系到高等教育层次结构能否顺利搭建的问题。从现实定位来看,它们主要面临两种选择:其一,立足于现状。但如果没有与普通高校建立起有效的衔接的话,难免会在办学定位上与普通高校形成趋同。其二,实行转制,进行市场化运作。[3]事实上,高职高专院校下放到省一级政府后,其办学经费已主要靠收取学费来维持。就当前而言,存在着两种选择并存的局面。高职高专最终将如何定位,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如何构建,仍然依赖于政府职能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