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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学生收费政策(含资助政策)的有效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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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收费政策(含资助政策)演变脉络

(一)学费政策的演变脉络

单一——微调时期,河南省基本上一直实行免费高等教育政策。1980年开始,郑州大学、河南师大、新乡师院等10所大专院校在国家招生计划之外,有条件地招收了1000名自费走读生。然而以这样的增量改革作为试点,覆盖面较小,影响有限。学生收费政策的最重要改变发生在增量——开放时期,1989年8月,国家颁布《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河南省决定从1989学年度开始,对新入学的本专科学生(不含自费生)实行按学年度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制度。多样——转型时期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基本确立。1996年我国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1997年全面并轨,河南省高等教育开始全面实行收费制度,到1998年河南省全部公立高校完成学费并轨,高等教育学费制度以高等教育法形式予以确认。多元——发展时期,学费标准调整更加灵活,不同学科专业之间的学费标准差距加大。2004年河南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指出,普通高校可以按照学校办学水平和专业类别拉开学费收费档次,允许学校在一定幅度内自主调整。

从生均收费水平来看,从1989年开始的每生每年学杂费89元,上涨到1990年的170元,在随后的两年内生均学费又分别下降到了128元和142元。1996年7月,河南省教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我省普通高校1996年“并轨”生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确定“并轨”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2500元(不含住宿费)。住宿费及住宿管理费,按照省里有关规定收取。生均学费水平到1998年达到了1723元,比1993年提高了近3倍。

(二)学生资助政策的演变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