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主要受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指导,高等教育资源的投入和配置也不例外。即使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我国采用了“双轨制过渡”的渐进式改革模式,“公众对传统体制还并未完全丧失信心,多数人相信这一体制并不需要从根本上被另一种体制所取代,而是可以经过一些小的改良就可有效运转”[1],高等教育投资政策仍在很长时间里受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计划和市场的观点及其在高等教育投资方面的相关理论的影响。特别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教育劳动和教育投资性质的理论、劳动价值学说曾在改革开放初期被众多学者引用和阐述(王零、蒋学模、伍柏麟,1979[2];肖灼基,1980[3];孟明义,1983[4];董相岩,1988[5];薛焕玉,1988[6]),在加强高等教育投资的政策制定中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
(一)关于教育劳动和教育投资性质的观点
在社会主义教育经济学思想中,马克思、恩格斯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理论是探讨教育劳动性质的基础,而教育劳动的性质直接关系到教育投资的性质问题。马克思从三个方面考察并论述了生产劳动的基本含义,确立了生产劳动的范畴。
从最初定义考察即简单劳动意义上来说,凡是生产使用价值的物质生产力劳动,都是生产劳动。这包含两个含义:其一,生产的是使用价值,为了维护劳动能力再生产的劳动。其二,是从物质生产劳动过程中所体现的人和自然界的相互关系来说的。其形式是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内容是物质变换,其结果是物质产品。那么,也就是说,凡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才是简单劳动意义中的生产劳动。
从社会形态上观察,即从社会形式规定性考察,是从物质生产劳动特殊社会形式方面,即物质生产劳动过程中人与人的生产关系来考察的。马克思说:“这个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从资本主义生产意义上来说,只有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也就是说,劳动力必须创造出多于本身消费的价值,即自身维持和发展劳动能力的价值。否则不创造剩余价值,商品货币便不会转化为资本,就不是生产劳动。反之,不论是物质生产还是精神生产,只要能为资本家创造出剩余价值,就都是生产劳动。由此可知: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条件下,区别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不是以物质规定性来决定的,不是以活劳动和劳动效果之间的关系、工人和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来决定的,而是以特殊的社会形式规定来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