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本主义国家教育制度的形成不仅直接取决于社会制度,而且也受具体历史条件、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的特点以及固有传统的影响,它们既反映在学校结构上,也反映在学校的名称上。但是在这一切形形色色之中也有共同的特点,不仅在国家学校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方向上有共同的特点,而且在学校的内部结构上也有共同的特点。
一些国家在历史上形成了管理学校制度的地方分权和州(美国、加拿大)、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省(瑞士)的自治,它们有权选择学校结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计划各种类型学校的发展和经费,这就大大方便了统治阶级保持和加强对教育的垄断。法国在教育制度的管理上确立了严格的中央集权制,但在教育制度范围内也实行社会分化,表现在为劳动人民子女设立的死胡同式学校和为社会上层设的完全中学。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学前教育机构一般容纳很少一部分适龄儿童。它们不被包括在教育制度中,其中大多数是私人机构。它们由教会、宗教团体或私人开办和支持。
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教育制度结构包括普通学校、职业和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学校。
普通学校的结构具有各种类型、阶段和名称,但是在建立学校的基本原则、教学任务和性质上,所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具有许多共同点。
小学(初等学校)作为劳动人民子女受教育的最普遍的形式,主要是以实质教育的理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小学的学习年限在各国不同:在美国是6~8年,挪威7年,英国6年(5~7岁为幼儿学校,7~11岁为小学),日本、比利时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个别地区为6年,法国、意大利为5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瑞典为4年等。在许多国家(美国、英国等),小学生按能力分组(分成A组、B组、C组,有时还有D组、E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