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被迫改革现有的教育制度,但它所进行的改革对学校教育的结构和内容不具有根本变革的性质,往往停留在宣传性的声明上。勃兰特(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于1969年在政府声明中提到的教育改革,被作为德国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联合政府近年内的重要任务之一。但是政府没有采取任何根本性措施。教育制度实行的现代化带有明显的实用主义性质,旨在保持资产阶级教育制度的基本原则。
在改革中明显地反映出资本主义国家统治集团的教育政策所具有的矛盾倾向。第一,个别新的措施可以被看作是迈开了被迫改进年青一代教育制度的一步;第二,企图使教育制度适应国家垄断资本和科技进步的需要;第三,对国内进步力量要求教育制度民主化让步;第四,对社会主义学校个别方面进行借鉴。
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通过了关于局部改革的法令: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改革学校管理,增加学生人数,改变个别类型学校的结构,改革教学计划和大纲,引进新的课程,普通教育与技术教育、职业教育相联系,改进教学方法,等等。
由于现代工业需要受过更多训练的工人,而他们的熟练程度取决于普通知识的水平,学校改革的主要对象是义务学校的高年级(六至十年级),即改革学生接受职业训练的基础。
开始主要进行组织性和结构性的改革。大多数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延长了普通义务教育的年限,目前它包括9~12年,即到14~16岁的教育。奥地利、丹麦、瑞士、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为9年(6~15岁);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法国为9~10年(6~15岁或6~16岁);英国5~16岁;日本6~14岁;美国按各州自己的规定为8~12年(6~14岁或6~18岁)等。这里应当看到这些法令的形式主义性质。在普通学校规定年限的学习往往并不要求达到一定的普通知识水平,所以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并不意味着就增长了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