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什么?问这样的问题似乎有点可笑。但是,即使是教育理论界,对什么是教育也是众说纷纭,至今没有统一的定义。
先从被大家称为“教育学之父”的夸美纽斯说起。夸美纽斯认为,人人俱有知识、德行和虔信的种子,但这种子却不能自发地生长,需要凭借教育的力量,“只有受过恰当的教育之后,人才能成为一个人”。[2]他没有给教育直接下定义,但很明显,上面的话是对教育的一种解释。这里面包含着宗教的影响,他认为人的天赋是上帝创造的,知识、德行和虔信三个种子是“自然存在我们的身上”,教育则使这些种子发芽生长。他的学说可以称为“生长说”。
英国教育家洛克则主张“人心没有天赋的原则”,“人心是白纸”,通过教育能使儿童掌握知识和德行。是谓“白板说”。
法国教育家卢梭则提倡“自然教育”,教育的任务是使儿童从社会因袭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归于自然”,培养自然的人、自由的人。
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提出了作为独立的一门科学的教育学的理论体系。他说:“教育学作为一门科学,是以实践哲学和心理学为基础的。前者说明教育的目的;后者说明教育的途径、手段与障碍。”[3]他的教育目的就是“德行”,同时“通过教学来进行教育”。因此他认为,不存在“无教学的教育”和“无教育的教学”。[4]
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则把教育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教育中,学校、负实际责任的教育者和教师是教育者;广义的教育是无意识的教育,大自然、家庭、社会、人民及其宗教和语言都是教育者。他认为:“完善的教育可能使人类的身体的、智力的和道德的力量得到广泛的发挥。”[5]
美国教育家杜威从实用主义经验论出发,主张“教育即生长”。他给教育下过一个定义:“教育就是经验的改造或改组。这种改造或改组,既能增加经验的意义,又能提高指导后来经验进程的能力。”[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