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学习型社会又称学习化社会、教育化社会,是关于未来的社会、教育及其相互关系的构想。1968年,美国芝加哥大学校长赫钦斯在《学习化社会》一书中首先提出这一思想。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的报告《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一书对学习化社会做了描述:“教育已不再是某些杰出人才的特权或某一种特定年龄的规定活动,教育正在日益向着包括整个社会和个人终身的方向发展。”“未来的教育必须成为一个协调的整体,在这个整体内,社会的一切部门都从结构上统一起来。这种教育将是普遍的和继续的。”也就是说,在未来社会里每个成员都是学习者,每一个社会组织都是学习型组织。
学习型社会是与终身教育联系在一起的。20世纪下半叶,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由此引起生产和社会的变革。这种变革使得一个人不可能一生都固定在一个工作岗位上。职业的变更和人员的流动迫使每一个人都要不断学习,终身学习。于是在20世纪60年代就出现了终身教育的思潮。终身教育的概念首先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人教育局局长保罗·朗格朗提出来的。他于1965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国际成人教育促进会上的总结报告中提出:“教育并非终止于儿童期和青年期,它应伴随人的一生而持续地进行。教育应当借助这种方式,满足个人及社会的永恒要求。”这种思想一经提出就受到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许多国家把它列入国家发展的战略,有的国家以立法加以保证。例如法国于1972年通过了《终身教育法》,美国于1976年通过了《终身学习法》,日本于1990年通过了《终身学习振兴法》等。起初,人们把终身教育看作成人教育的同义词,总是和成人的培训与继续教育连在一起。后来逐渐地认识到,只从成人教育的角度来理解是不够的,需要把整个教育体系纳入终身教育体系之中。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终身教育具有特殊的意义。知识的不断创新,必将引起生产的不断变革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知识的掌握和创新不能只靠学校教育,还要靠职工在生产实践中结合自己的工作不断学习,要靠职前教育(学校教育)和职后教育的有机结合。在未来社会,终身教育已经不只是为了变换职业和谋生的需要,而将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成为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