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高等学校的教师也要学点教育学?
过去,一般认为只要有学问的人就可以当大学教师,可以不学习教育理论,也不大讲究教学方法,只要能把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讲清楚,就算是一个好教师。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一般地说,课讲得好的教师是懂得教育规律、讲究教学方法的,只不过没有提到理论上来认识罢了。我们要按教育规律来办教育。教育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按照教育规律办事,就会收到好的教育效果,违背了教育规律,就达不到好的教育效果。不过,以前没有人专门去研究高等学校的教育理论,因此在实际生活中被误认为在高等学校教书可以不研究教育理论和不讲究教学方法。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近10多年来,这种误解已经逐渐被打破。许多国家开始研究起高等教育的理论来。例如,美国有全国高等教育学会,许多大学的教育学院里设有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加拿大有一个蒙特利尔教育研究所研究高等教育;新加坡设有亚洲地区高等教育与发展研究所;日本广岛大学设有大学教育研究中心。其中的许多组织是国际性的,如广岛大学的大学教育研究中心。广岛大学的大学教育研究中心1976年开过第一次国际讨论会,1980年开了第二次讨论会,去年(1982年)1月又开了第三次讨论会。苏联过去只研究中、小学教育教学的规律,近年来也十分重视研究高等教育的规律,而且出版了好几本高等学校教育理论的书籍。如瓦西列依斯基的《高等学校课堂教学》;季诺维耶夫的《苏联高等学校教学过程》;莫斯科大学出版、加班诺夫主编的《社会科学教学法基础》和《高等学校教育学》文集;马尔丁诺夫主编的《高等学校教育学课程的教学》;瓦西里耶夫主编的《高等学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理论问题》以及阿尔汉格尔斯基主编的《高等学校教学理论讲义》和科贝利亚茨基主编的《高等教育学原理》等。苏联近年来规定,凡是要当大学教师的人都要学习“高等教育学”这门课程。1978年,苏联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公布了这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该大纲分3个部分,12个课题,共需50个课时(讲课34课时,课堂讨论16课时)。1982年,苏联又公布了《高等学校教育学和心理学原理》的新的教学大纲,把教育学和心理学的讲授结合起来(参见《外国教育动态》,1980年第6期和198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