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顾明远文集.第六卷:中国教育的文化基础 中国教育路在何方

第二节 科举制度对中国教育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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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科举原本是朝廷取士的一种考试制度,但它和教育联系在一起,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教育的传统。

科举,起源于隋代。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年)设进士科,此为科举之始。唐代有了进一步发展,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考试制度。据《新唐书·选举志》记载:“唐制,取士之科,多用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司而进退之……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考试的办法是,每年的冬天,中央和地方官学通过考试,挑选学业优秀者,送至礼部参加省考,即《新唐书·选举志》中所说的“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考试的科目繁多,但通常举行的是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六科。[7]

宋代因袭唐代的制度,但几经变化。开始的时候科目也很繁多,经过王安石变法,废明经诸科,仅留进士一科,以经义论策取士。司马光当政,又将进士分为经义、诗赋两科。考试增加了殿试,于是考试就分成三级:州试、省试、殿试。省试合格,称进士。殿试合格,分为三甲,赐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和同进士出身,直接授官。到了明代,规定考试以“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出题,并且必须以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为标准,考试更具程式化。明成化以后,考试采用“八股文”。其特点是:①题目一律采用“四书五经”中的原文。②内容诠释必须以程朱理学家的注释为准。③文章结构体裁有一套硬性的格式: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称为“八股文”。直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才发布上谕,于次年废除科举考试。科举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实行了1 300年之久,它对中国教育的影响是无可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