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顾明远文集.第六卷:中国教育的文化基础 中国教育路在何方

第三节 书院对中国教育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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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是中国古代特有的一种学校教育组织形式。书院始于唐中叶开元年间,据《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开元五年(717年),乾元殿写四部书,置乾元院。六年,乾元院改号丽正修书院。十三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8]遂有书院之名。书院原本是修书、校书、藏书之所,供朝廷读书、顾问应对之用。当时也有隐居读书或聚徒讲学的场所,名为书院或精舍的,如四川的张九宗书院、湖南的李宽中秀才书院,江西的梧桐、皇寮、义门书院等。唐末五代战乱,官学衰败,许多学者避居山林读书,有的选择山林胜地,建立校舍,收徒讲学,并逐渐演化为一种学校教育组织形式。宋初因朝廷鼓励,以讲学为主的书院遂兴盛起来,规章制度也日趋完善。著名的书院有岳麓书院、白鹿洞书院、嵩阳书院、睢阳书院、石鼓书院、茅山书院等。南宋时期,随着理学的发展,书院不仅是读书的场所,而且逐渐成为学派活动的基地。如张栻于岳麓、朱熹于白鹿、吕祖谦于丽正、陆九渊于象山讲学,遂有“南宋四大书院”之称。元代朝廷对书院釆取积极创办、鼓励发展的政策。书院不仅数量大增,而且地域分布也有了扩大。南宋时期书院主要集中在江南,元代虽然仍以江南为众,但逐渐开始“南学北移”。元代书院的另一个特点是开始走向官学化。朝廷一方面提倡私人出资、捐田兴建书院;另一方面,各级官府拨资兴建或修复书院。与此同时,官府还加强了对书院的管理和控制,最重要的表现是为书院委派山长,选任主讲。有不少书院的山长、教授直接由各级官府官员兼任。即使是私人延聘的山长或教授,也要由官府认可后授以学官之职,同官学同等对待。[9]明初统治者一度力兴官学,书院沉寂了百余年,明成化年间才开始恢复,并随着陈献章、王守仁、湛若水等学派的崛起而兴盛。书院力主矫正官学流为科举附庸的弊端,发展讲学制度,各标宗旨,问难论辩。东林书院更是提倡讲求实学,开“讽议朝政,裁量人物”之风。顾宪成等曾撰联“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为天下学子所传诵。一时间朝野人士争慕与游,同声相应,但也因此惹怒朝廷,招来杀身之祸。明天启五年(1625年),宦官魏忠贤大兴党狱;天启六年(1626年),诏毁天下书院,东林书院被夷为瓦砾。崇祯元年(1628年),冤案才得以昭雪,建筑稍有恢复。清朝之初,为防止书院广聚生徒反清复明,不许增建。至雍正时,在禁止私人创办书院的同时,开始拨款兴建官办书院,首先在省城兴建和恢复,之后,各府、州、县也纷纷建立书院,至清末已达数千所。清代书院绝大多数属官办,也有各级官员出私产创建的,还有商人出资创办的,但这时的书院已经官学化。书院山长和教授荐聘之权多属于督抚学政,生徒亦多由官方选录考核。绝大多数书院已演变为同官学一样的考课式书院,沦为科举的附庸。直到嘉庆年间,浙江学政阮元于杭州创建诂经精舍,寻求改革,不务浮华,专勉实学,教学内容以经史为主,兼顾小学、天部、地理、算法等。两次鸦片战争后,近代科学开始在某些书院传授。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诏改书院为学堂,书院遂随着学制改革而废除。民国以后也有几家书院,如梁漱溟在重庆创办的勉仁书院、马一浮在乐山创办的复性书院等,虽然也继承、发展了古代书院的传统,但已不是原本意义上的书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