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顾明远文集.第九卷:杂草集 野花集

权利与义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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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育很重要的一项内容是要教育学生懂得将来作为一个公民应该重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的统一。每个公民要想享受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对社会、对他人承担义务。只有每个公民都承担了义务,才能享受到权利。就拿交通来说,“行”是每个人的权利,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人的义务,如果人人都不遵守交通规则,那么你也别想“行”得通。纳税也是这样,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享受公共福利是公民的权利,如果没有人纳税,公共福利就没有经费的保证,你要想享受这种权利也就不可能。

但是,我时时、处处感到,中国人的思想中权利思想多了些,义务观念少了些。有几件事使我感受极深。有一次在国际机场登机。安全检查口前面划了一道黄线,旅客应该站在黄线外面,一个一个依序检查,目的是维护秩序,这是十分必要的,国外早已通行,但国人似乎还不习惯,总是往前拥。有一位高高大大的机场工作人员过来吆喝着,把旅客推开去。我以为他是来维持秩序的,谁知他把人推开以后带着两位熟人加塞进去了。啊!原来他是来行使他的“权利”的。又一次,乘机到厦门。由于是夏天,身上穿得薄,机上有冷气,旅客感到有些凉,开始有旅客要求空姐给条毯子,我也说要一条,空姐撂给我一句话:“这又不是发的。”我感到受到极大的侮辱。后来我想:为什么会这样?恐怕与缺乏公民教育有关。她只知道有发毯子的权利,不知道有为旅客服务的义务。其实这种事情多得很,为什么举机场的例子?因为在机场、机上工作的人员大多都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人都是这样,何况其他人员。到各个机关去办事,都会遇到这样的干部,权要用足了,义务却可以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