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莱文认为,大多数的合作学习模式都具有三个核心因素,它们是小组目标、个体责任和成功的均等机会。
(一)小组目标
小组目标(group goals)是合作学习的内在动机,它有助于形成一种精神并鼓励学生们彼此帮助。斯莱文认为,典型的课堂教学通常是通过三种目标结构中的一种来演进的。
在竞争性的课堂上,个人朝向目标的努力会伤害其他学生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教师通常是按照正态曲线来评定学生的成绩的,而且学生彼此竞争也就是为了取得一个好的等次。一个学生的成功就意味着其他学生的失败。
在个人主义的课堂上,每个学生的努力对于他人来讲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们是独立学习的,与他人无关。
在合作性的课堂上,个人的努力有助于其他学生的目标达成。这类似于足球比赛,个人努力非常重要,但衡量标准则是全队的表现。
(二)个体责任
虽然我们强调小组目标的意义,但在合作学习模式中,个人学习仍然是十分重要的。个体责任(individual accountability)要求每个合作学习小组的成员都要保证他们对所教概念和技能的掌握。这实际上就是要求每个学生都能达成小组目标,掌握教学内容,不使一个学生落伍。
(三)成功的均等机会
小组目标构建了小组的凝聚力;个体责任保证了每个小组成员都能学会学习内容。成功的均等机会(equal opportunity for success)是合作学习的第三个要素,它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这一因素在背景知识和技能水平方面存在差异的异质班级中显得特别重要。成功的均等机会意味着所有的学生,不管其能力或背景如何,他们的努力都可以得到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