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教学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教师及教学助理人员,以一种专业的关系组成教学团队,彼此分工合作,共同策划和执行某一单元、某一领域或主题教学活动的一种教学形式。
(一)基本要义
一般认为,协同教学正式成为一种计划性的教育形式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八年研究”(eight-year study)。杜威在芝加哥大学的实验学校创立了合作性的教学团队,他相信教师一起工作可以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教学环境。[2]虽然“八年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却鲜有后续研究再去探讨教学团队的议题。
对于协同教学最简单、最具普遍性与共同性的特征而言,可以意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教学有关人员,一起共同合作完成教学有关事务的历程。”[3]在这个共同特征的基础上,协同教学的主要内涵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协同教学的基本精神在于合作。
第二,协同教学的合作成员包括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教学有关人员。
第三,协同教学的合作事项为教学有关的事务,其范围包括部分或整个课程教学的计划与实施的历程,例如,拟订计划、统整内容、教学实施或进行评鉴等。
在协同教学中,合作团队的教师共同计划、共同讲授既定的课程内容,授课要尽可能深入且简要。在不同时间段,可能某个教师对具体的授课形式和课程的某一部分负主要责任。协同教学的本义在于教学者之间的合作,而由于“合作”本身包含程度、范围及成员组成等可变项,因此,协同教学具有多种可能的排列组合方式,诸如单科协同、科际协同、多科协同、主题协同、跨年级协同、跨校协同与循环协同等。
协同教学主要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形式1:将学生分成两个异质小组,两个教师用相似或不同的技巧讲授同样的内容或概念,学生以更小的班额学习,更具个别化,更具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