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斯莱文教授在《教育中的合作革命》一文中曾大胆设想、大声呼吁“应该把合作学习的基本原则纳入整个学校系统的运行轨道中。其中包括学生与学生、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行政人员,学校与家庭和社区,一般教育与特殊教育的全面合作——合作革命的前景十分诱人,学校将会成为更人道、更愉快的工作与学习的场所”。[1]我国学者则在借鉴国外有关合作教学的基本理念的基础上,在从事合作教学研究与实验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并提出了“全员合作教学”的思想。[2]顾名思义,与上述讨论的三种合作教学类型相比,全员合作教学的首要特点在于全员参与。如果说苏联的合作教育学所涉及的主要是师生之间的互动合作,美国的合作学习所涉及的主要是生生之间的合作互动,美国的合作授课所涉及的主要是师师之间的合作互动的话,那么我国的合作教学论所涉及的则主要是教学各动态因素之间的立体互动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