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基础,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能否健康发展,关系到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能否顺利实施。内地和香港的教师教育均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各自的经验教训也不少,颇多相互借鉴之处。香港回到祖国怀抱之后,加强内地与香港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已迫在眉睫。加强对两地教师教育的比较研究,对于两地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以及相关教育政策和措施的制定与完善,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以下试就两地教师教育的发展过程、管理体制、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和经费配置等方面作一初步比较,以便为今后两地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参考。
(一)发展过程的比较
中国古代没有专门的教育机构对教师予以培养和培训,只是到了晚清,随着新学堂的创办才得以萌生,并随着新学制的颁行才得以定型。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内地与香港的教师教育,走过了不同的发展道路。
19世纪末的中国,屡遭外侮,备受侵凌,从鸦片战争到甲午海战,堂堂的天朝大国竟横遭英军掠夺、日寇**:香港被割让,台湾被占领,强邻环列,豆剖瓜分,悠悠华夏,摇摇陆沉,举国上下莫不惊呼:中华民族已处危亡之境!有识之士,大梦初醒:要想救亡图存,必须兴学育人。在“师夷制夷”的洋务教育运动中,他们逐渐认识到:“西国人才皆由于学堂”,而“西国学堂必探原于师范”。师范学堂不仅为“教育造端之地”(张之洞语),而且为“群学之基”,“故师范学校立,而群学之基悉定”(梁启超语)。“故立学校须从小学始,尤须先从师范始”[1](张謇语)。正是在洋务派的舆论呐喊与维新派的实践筹划之下,怀胎十月的中国教师教育机构,几经阵痛,终于在19世纪末呱呱落地。1897年盛宣怀在上海创办的南洋公学(今上海交大前身)内首设师范院,与次年(1898年)京师大学堂师范斋在北京创立,开中国近代教师教育的先河;1903年,张謇创办通州师范学堂(今江苏南通师范学校前身),实发中国私立教师教育之先声[2]。1904年1月《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使教师教育在学制上得到认可,为早期教师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完备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