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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教师的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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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文明的突进、科学文化发展的日新月异和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现代教育对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如何更新教师的教育理念和知识,丰富教师的专业素养,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从而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以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的诉求,已成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基层学校急需解决的问题。

为了提高我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发展,2004年12月25日,国家教育部正式颁布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这是我国中小学教师的第一个专业能力标准。它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教师教育领域一件里程碑性的大事,将对我国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与考核。

学习目标

1.理解并识记信息素养的含义和特征。

2.理解并掌握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信息素养。

3.掌握常用的信息检索与处理能力。

4.了解网络信息交流的特点,掌握网络信息交流的常用方式。

5.了解多媒体可见制作的基本知识,学会运用常用的课件制作工具制作多媒体课件。

6.理解并掌握逻辑思维的基础知识,认识逻辑思维能力的重要性。

7.了解阅读和写作能力的基本知识,掌握提高阅读和写作能力的途径和方法。

根据对《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的理解和当前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的实际特点和需要,当前中小学教师除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班级管理能力外,还应具备信息能力、教育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阅读理解和写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