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在教师。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改革的深入,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总体上还有些不适应。教师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教师职业吸引力亟待进一步增强,教师资源配置亟待改善,教师管理机制亟待完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关系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关系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未来。
制定教师专业标准,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该《纲要》提出:“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制定教师专业标准,明确教师专业素质要求,是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必将大力促进我国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建立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对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师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制定教师专业标准也符合国际上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潮流和趋势。为此,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教师〔2012〕1号),于2012年2月发布。
中小学教师和师范生应该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一、教师专业标准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