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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师专业标准规定的教师专业发展目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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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四个基本理念的解读

“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和“终身学习”既是贯穿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也是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在专业实践和发展中应秉持的价值导向和行为引领。

其中,“师德为先”和“能力为重”更多地体现了对中国教师群体长期坚持的基本追求的继承;“学生为本”和“终身学习”则更多地包含了信息社会背景下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素质的新要求。

(一)师德为先

教师职业要成为专业,必须要有一套严格的职业道德守则,一方面可以规范教师的行为,保证受教育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又能以此赢得社会对教师职业的信任与尊重,使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权益也得到保障。

强调“师德为先”出自推进教师专业化的诉求:专业化的核心特质之一是专业精神,即把服务对象和社会利益放在首位。

教育活动的道德性决定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而且,教师职业道德还是影响教育绩效的重要因素。因此,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是教育对教师的必然要求。

强调师德为先,也体现了对中国传统的继承。

当今社会,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受到来自国内外多方面的强烈冲击,呈现多样化取向。价值观的多样性不能不影响到教师,影响到教师的职业道德。在“重金钱、轻事业、讲实惠、淡理想、求享受、畏艰苦”等不良社会风气蔓延时,师德建设至关重要,高尚师德对社会道德的引领作用尤为重要。师德应达到以下几方面要求:

第一,在对待全体学生的关系上,尊重每个学生,尤其要尊重智力发育迟缓、学业成绩不良、被孤立和拒绝、有严重缺点和缺陷、与教师意见不一致的学生。

第二,在对待“有偏差行为学生”的关系上,要坚守师德底线,不体罚学生、不羞辱嘲笑学生、不大声训斥学生、不冷落学生、不随意当众批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