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的特殊表现形式,是社会道德的组成部分。它从道义上规定教师以什么样的思想、感情、态度、作风和行为对待教师工作,以及待人、接物、处世所应履行的职责。从职业上规定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时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观念、情操和品质。
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绝大部分中小学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恪守师德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呈现出良好的道德风貌,概括地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有坚定的职业信念。近年来,在党和国家对基础教育事业的支持下,在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中,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有了一定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有志之士加入中小学教师的行列中。大部分中小学教师能够深刻认识到教师职业的崇高地位,对教育事业有深厚的感情,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并认为教师职业体现了其人生价值和追求。第二,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兢兢业业,精于教书,勤于育人。他们在教学方面不甘落后、敢为人先,以积极进取的精神、脚踏实地的作风,为发展基础教育事业尽责尽力。第三,教师形象良好,作风正派,注重言传身教。大部分教师能在学生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言语文明,注重为人师表,在言谈举止、行为方式、品德习惯等方面都能“以身立教”,对学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但是,目前教师职业道德中仍然面临许多的问题亟须我们认识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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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现状和师德建设调查研究[1]
本调查是由檀传宝教授主持的,关于师德现状与师德建设的调查研究。本调查选择的地域是北京、杭州、芜湖、甘肃宁县,面向教师、学生、家长三个群体,样本总量1810份。调查时间为2006年6月。调查的部分结论和研究发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