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1.正确掌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机构关于师德规范的规定。
2.能够从美国、德国、英国和日本的师德建设中寻找其共性特征。
教师曾被誉为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教师应该是道德卓越的优秀人物。基于这一观点,人类社会在充分肯定教师崇高地位的同时,也对教师的道德品行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被誉为德国的“教师的教师”的教育家第斯多惠认为,教师不应该“把教育事业贬低为唯一的谋生手段,获取财富的阶梯”,而是“即使命运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和碰到忘恩负义,也心甘情愿,为培养孩子聊以**”“我们只能树雄心,立壮志,坚持不懈地为完成伟大的崇高的人类使命而奋斗终生”。[1]随着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与教育事业地位的提高,教师职业道德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世界各国,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尤为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并已取得了卓有成效的经验,其对师德教育问题的认识及进行师德教育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
[1] [德]第斯多惠.德国教师培训指南.袁一安,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15.